应对金融风险要以“自救”为主(修改稿)
2022-11-11 13:4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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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金融风险要以“自救”为主(修改稿)——

据财新网报道,央行行长易纲在近日出版的《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题为“建设现代化中央银行”的文章,其中谈到:应对金融风险,“自救”应该是主要的形式,而大规模的“他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安排,要慎用。

易行长指出:“做金融是要有本钱的,金融机构股东要保证做实资本,资产扩张必须要受资本金的约束,如果经营失败出现风险,也要首先进行‘自救’,即通过资本盈余吸收损失,如果不够,则由股东根据出资依法承担损失,直至股本清零。”他还指出,金融机构的稳健性是建立在预算硬约束基础上的,市场主体以自己的资本充足率为约束,股东负有主体责任,出现坏账时,要用拨备、核销、补充资本的方式满足监管要求,保持自身稳健性。“商业银行的‘自救’能力实在产权和监管的约束下,主要由自身的税后资源来实现。”

财新报道说,历史上中国的金融风险处置不乏财税兜底、行政干预等“他救”的案例,对此易纲称,大规模的“他救”是特定历史时期的特殊安排;“他救”客观上不利于形成风险自担的激励机制,往往是针对计划经济时期的遗留问题不得不采取的措施。他指从20世纪90年代到21世纪初,中国通过“花钱买机制”,建立了资本约束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到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全面确立的当下,政府和央行出资的“他救”,一般以原股东破产清零为前提条件,要慎用,以防止道德风险。

这让笔者想起自己之前曾写过一篇博文,指吾国的体制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在处理金融风险问题上也是如此。诚如财新报道所指出的,过去若干年,吾国在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精准了处置“明天系”、“安邦系”、海航集团、方正集团等大型集团风险,以及化解了包商银行等一些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笔者认为由此造就了吾国几十年来未发生像西方国家那种重大金融危机的奇迹。盖因每当出现局部风险时,管理层总能调集资源及时加以消除,从而确保了吾国至今没有过发生系统性的金融风险,凸显“全国一盘棋”的体制优势。这是其它市场经济国家所做不到的。

那么,易行长为何指出今后“应对金融风险,‘自救’应该是主要的形式”呢?笔者体会,如他所说,这是由于吾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以往那种以“他救”来消除局部金融风险的形式固然可以“维稳”,但经济规律决定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他救”毕竟也是要消耗资源的,每一次“他救”都需付出不菲的代价,只不过这种代价主要是由国家承担的,积累起来难免会伤及全民的整体利益以及经济肌体的健康,不符合上头提出的“高质量发展”的理念。需知市场经济的基本规则还是“盈亏自负”。所以今后金融机构出现经营问题还是应该以“自救”为主。

以上是笔者学习易行长“辅导文章”的一点体会,相信这也是他任职央行行长五年的一点经验之谈。他在文中还谈到如何制定和实行“正常的货币政策”,笔者读后亦颇有感触,下次再谈。(未名日记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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